供应商 药物类别 所属类别 药物名称 英文名称 中文别名 制剂/规格 成份/化学结构 药理作用 药动学 适应症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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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库溴铵

供应商 药物类别 所属类别 药物名称 英文名称 中文别名 制剂/规格 成份/化学结构 药理作用 药动学 适应症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药物类别

神经系统用药

所属类别

骨骼肌松弛药

药物名称

英文名称

中文别名

维可罗宁
去甲本可松
万可松

制剂/规格

注射剂::4mg; l0mg

成份/化学结构

药理作用

维库溴铵的结构同泮库溴铵相似,与去极化肌松药不同,本品不引起肌纤维成束颤动。肌松效能较氯化筒箭毒碱强3倍,无阻断迷走神经作用,由于维库溴铵不引起心率增快,故适用于心肌缺血及心脏病人,但应用兴奋迷走神经药及β-受体阻断剂容易产生心动过缓。本品组胺释放作用弱,也有支气管痉挛及过敏反应,但很少见。

药动学

静注后,本品的分布t1/2大约为2.2分钟。起效时间3分钟内,峰效应时间3~5分钟,作用持续时间25~30分钟。本药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血浆清除t1/2平均约为71分钟。代谢程度相对较低,代谢产物3-羟基衍生物的肌松效力大约为维库溴铵的50%。主要经胆汁排泄,由肾脏消除很少。静注后,约40%~80%以单季铵形式经胆汁排泄,其中95%为原形,5%为本品的3-羟基化合物。因此,肝和/或胆道疾病可使作用时间和恢复时间明显延长。心血管疾病、高龄、水肿等导致分布容量增加,可能延长起效时间。低温下手术,本品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延长。

适应症

(1)全麻辅助用药,为手术提供肌肉的松弛
 1)静注:成人0.08~0.1mg/kg,维持剂量为0.01~0.03mg/kg。肥胖病人和使用吸入麻醉药时,应减量;剖宫产和新生儿手术剂量不应超过0.1mg/kg;儿童,新生儿与1岁以内的婴儿,特别是对4周以内的新生儿和4个月以内的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 即可,5个月至1岁的婴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类似,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维持剂量应酌减。 2)静滴应先给以单次剂量(ed90或2倍的ed90),等神经肌肉阻滞开始恢复时,再开始静滴。一般认为静滴速度为0.5~1.4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ont-width: 80%; mso-font-kerning: 5.5p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µg/(kg·min),新生儿和婴儿参照以上用法。 
(2)用于易化气管插管:静注:用琥珀酰胆碱行气管插管后所需的首次剂量为。.03~0.05mg/kg,应待琥珀酰胆碱临床作用消退后再使用本品;在新生儿和婴儿中起效时间较成人与儿童要短。所以,要缩短插管时间并不需要增加插管剂量。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有注射部位的瘙痒或红斑反应及全身类组胺的反应,如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等。

相互作用

 1.合用时使本品作用增强的药物 烷、乙醚、恩烷、烷、甲烷、环丙烷、大剂量硫喷妥、甲乙炔巴比妥、芬太尼、γ-羟基丁酸依托咪酯丙泊酚。其他非去极化类肌松药、琥珀酰胆碱、氨基糖苷类和多肽类抗生素、青霉素类、大剂量的甲硝唑、利尿剂、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硫胺、单胺化酶抑制剂、奎尼丁、鱼精蛋白、α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盐等。
 2.合用时使本品作用减弱的药物 新斯的明、依酚胺、溴吡斯的明、氨基吡啶衍生物;长期使用皮质甾类药物或酰胺唑嗪后;去甲肾上腺素硫唑嘌呤(仅有短暂、有限的作用)、茶碱

注意事项

 1.鉴于个体差异和麻醉方法不同,应个体化给药、“【临床应用】”中仅为参考剂量。重复监测神经肌肉阻滞的程度,调节滴速。
 2.配制 用前将本品4mg加1ml注射用水或本品10mg加5ml注射用水溶解。可与下列溶液配伍:5%的葡萄糖注射液、0.9%的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乳酸林格氏液和5%的葡萄糖注射液、5%的葡萄糖注射液和0.9%的氯化钠注射液、haemaccel液、含有40.5%右旋糖酐的0.9%的氯化钠注射液。
 3.配伍性 本品可注入含有芬太尼、哌利多、盐酸吗啡和泮库溴铵药物的输液通路中;禁忌与硫喷妥钠或含有硫喷妥钠的溶液混合用;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一起使用。
 4.对于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患者、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的患者应酌情慎用。
 5.在用药过量及神经肌肉阻滞延长情况下,患者应予以机械通气,并给予适量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即新斯的明、溴吡斯的明、依酚氯胺)作为拮抗剂。当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不能回复时,机械通气应持续至自主呼吸恢复。反复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是危险的。
 6.应尽力纠正严重的电解质失衡、血液ph值的改变和脱水。
 7.应由熟悉本品作用机制的有经验的临床医师使用,或在他们的指导下使用。宜使用末梢神经肌肉刺激器监测神经肌肉阻滞及恢复程度。
 8.在持续神经肌肉阻滞时,应给予患者足够的镇痛和镇静剂。
 9.盐可强化神经肌肉的阻断效应。因此,对接受硫酸治疗的患者,本品用量要减少,并且应根据颤搐反应慎重滴注。
10.建议在使用本品完全恢复后的24小时内,不要操作机械或驾车。
11.新生儿和婴儿的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年人长,故本品的维持剂量应相应减少。
12.对本品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