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在特殊人群中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2/28 9:12:13
沙库巴曲缬沙坦是沙库巴曲和缬沙坦以1:1摩尔比例结合而成的盐复合物,为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类药物,2017年以射血分数降低的适应症在中国上市,在治疗心力衰竭和高血压方面疗效良好。
适应证
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50mg、100mg、200mg。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II-IV 级,LVEF ≤ 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合用。
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100mg、200mg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eGFR 60~90 mL/min/1.73 m²)的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30~60 mL/min/1.73 m²)的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 50 mg,每天两次。
由于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eGFR < 30 mL/min/1.73 m²)中的用药经验非常有限,所以这类患者应慎用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 50 mg,每天两次。
患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30~90 mL/min/1.73 m²)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本品在原发性高血压伴随严重肾功能损害(eGFR < 30 mL/min/1.73 m²)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在终末期肾病合并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或合并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没有使用经验,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 级)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
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 级)的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 50 mg,每天两次。在患者能够耐受的情况下,可以每 2~4 周倍增一次本品剂量,直至达到目标维持剂量每次 200 mg,每天两次。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 级)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 100 mg,每天一次。
不推荐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应用本品。
老年患者(65 岁以上)
65 岁以上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禁忌证
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禁止与 ACEI 合用,必须在停止 ACEI 治疗 36 小时之后才能服用本品。
禁用于存在 ACEI 或 ARB 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
禁用于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与阿利吉仑合用。
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淤积。
禁用于中期和晚期妊娠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