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丝氨酸的副作用
发布日期:2021/1/22 11:57:52
环丝氨酸属于广谱抗生素,是治疗耐药结核病的二线药物,一般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环丝氨酸似乎无肝毒性,或肝毒性极低,但其常与其他明确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合用,因此不排除环丝氨酸在联合疗法引起肝损伤中具有一定作用。
药理机制
药效学
环丝氨酸可抑制革兰阳性、革兰阴性敏感菌和结核分枝杆菌的细胞壁合成。本药对敏感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小于或等于25μg/ml。
药动学
环丝氨酸口服后迅速吸收,达峰时间为4-8小时,常规给药剂量(一次0.25g,一日2次)可使血药浓度维持在25-30μg/ml。本药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中,脑脊液、胸膜液、胎血和母乳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清药物浓度相当,腹水、胆汁、痰液、羊水、肺和淋巴组织中亦可检测到本药。单剂给予本药后,72小时内约65%以原形药物随尿液排出,约35%被代谢为未知化合物。给药后2-6小时出现排泄率,给药后12小时可清除50%的药物。
遗传、生殖毒性与致癌性
◆遗传毒性 本药的Ames试验、程序外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1)在一项大鼠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本药对亲代大鼠的生育力有影响,但可见子代大鼠的生育力降低。(2)在另一项大鼠生殖毒性研究中,口饲给予大鼠本药一日100mg/kg,未见致畸性。
副作用
1.代谢/内分泌系统 维生素B12缺乏、叶酸缺乏。
2.肌肉骨骼系统 多关节炎。
3.免疫系统 过敏反应(与剂量无关)。
4.神经系统 惊厥、困倦、嗜睡、头痛、震颤、语言障碍、眩晕、伴记忆力减退的精神错乱、伴记忆力减退的定向障碍、麻痹性痴呆、反射亢进、感觉异常、癫痫大发作或小发作(局部性)、昏迷。有脑病的个案报道。
5.精神 精神病(可能有自杀倾向)、性格改变、易怒、攻击。
6.肝脏 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尤其是肝病患者)。
7.血液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铁粒幼细胞贫血。
8.眼 视力障碍。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1.如出现过敏性皮炎或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应减少本药剂量或停药。抗惊厥药或镇静药对于控制本药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可能有效。
2.如出现贫血,应进行适当的研究和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1.乙硫异烟胺:
结果:合用可增强本药的神经毒性。
2.异烟肼:
结果:合用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如头晕或嗜睡)的发生率。
处理:合用时须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是否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食物相互作用
药物-酒精/尼古丁相互作用
结果:合用可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
处理:用药期间禁止过量使用含酒精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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