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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西梭米星注射液

供应商 通用名 药品类别 英文名 性状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适应症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症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贮藏 包装

通用名

硫酸西梭米星注射液

药品类别

氨基糖甙类

英文名

SISOMICIN SULFATE INJECTION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

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似。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 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痢疾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效。 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与妥布霉素相近。对沙雷杆菌的作用低于庆 大霉素,但高于妥布霉素。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本品的体内过程与庆大霉素相近。正常人单次静脉给药1mg/kg后,血药峰浓度(Cmax) 约为7.4mg/L,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2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相应延长。24小 时内自尿排出给药量的75%左右。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仿,本品可在肾中积聚,肾 皮质中浓度较髓质高,尿毒症患者经8小时血液透析后血药浓度可降低约50%。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 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 血症等。 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 成人 轻度感染:一日0.1mg;重度感染:一日0.15g。均分2~3次给药。 小儿 按体重一日2~3 mg/kg,分2~3次给药。 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 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 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 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 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症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 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 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 严密监护。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 品过敏。 4. 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 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 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 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 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对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 造成损害,故孕妇禁用。 2. 哺乳期妇女慎用,应用本品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 整剂量。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 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 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 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 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 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 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 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 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 永久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 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6.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四环素等(以 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7.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胞菌素类或青霉素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8.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胞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 时必须分瓶滴注。

药物过量

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不可逆听力减退及神经肌肉阻滞作 用等。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 助本品从血液中清除。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

(1)1ml:5万单位 (2) 2ml:10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