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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0/21 10:05:15
2025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25年第6号公告,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这是继3月份发布50项新标准后,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完善。
本次公告内容覆盖面广,涵盖通用标准、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理化与微生物检验方法、生产卫生规范等多个领域。
其中,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25)将全面替代现行的GB 2762-2022,并于2026年9月2日正式实施,届时旧版标准将同步废止。
来源:https://www.nhc.gov.cn/sps/c100088/202509/5dc5e1e2b26d4d27a7913b9e71bbe931.shtml 面对新标准的实施,准确的检测是合规的第一步。CATO作为专业的标准品供应商,可为食品检测实验室和生产企业提供全面的标准品支持!
核心修订要点(修订速览 / 含新增变化)
应用原则调整 标准对“干制品”类(如肉类干制品、干制水产品、干制食用菌)折算原则进行了调整:肉类干制品不再通过“以新鲜食品限量结合脱水率/浓缩率折算”来确定限值,其污染物限量在指标表中单列明确;但干制水产品和干制食用菌仍按折算原则处理。 肉类干制品重金属限值修订 与应用原则调整相对应,肉类干制品的重金属限值也进行了全面修订。由于取消了折算方式,肉类干制品中铅、镉、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限值被明确写入标准表格(例如肉制品中铅的限值示例为0.3 mg/kg,具体以标准正文表格为准)。 新标准对包装饮用水(天然矿泉水除外)中的 亚硝酸盐 限量及其引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限量由0.005mg/L修订为0.1mg/L,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亚硝酸盐限量保持一致。 编辑性调整 —— 熟肉干制品中 N-二甲基亚硝胺(NDMA)条目处理 变化说明(新增):旧表10单独列出“熟肉干制品 3.0 μg/kg”。在 GB 2762-2025 中,该单独条目被编辑性删除(属于类别归并处理),但限量实质不变:熟肉干制品的 NDMA 限值继续为 3.0 μg/kg,现统一纳入“肉制品”管理,与其他肉制品适用相同限值。 将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限量正式纳入主标准 变化说明(新增):原 GB 2762-2022 的 1 号修改单中已对食用燕窝作出亚硝酸盐(nitrite)限量规定 30 mg/kg,GB 2762-2025 将该规定正式并入主标准表8。 食品类别表新增细分项:熟肉干制品与食用燕窝 变化说明(新增):在食品类别与表注中,肉及肉制品类别新增“熟肉干制品(例如:肉干、肉松等)”作为熟肉制品子类;其他类新增“食用燕窝”作为独立细分项,便于针对性设定限量和检验方法。 与检测方法对接 —— 多项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被更新 GB 5009 系列(如丙烯酰胺、抗坏血酸等)和 GB 4789 系列(如空肠弯曲菌、产肉毒毒素梭菌检测)等被同步发布/修订,便于监管与执法时使用统一方法判定是否超标。 除了上述焦点标准外,本次还发布了涉及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铁路餐饮服务卫生规范以及多项理化检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此外,还发布了对 《生乳》(GB 19301-2010) 和 《灭菌乳》(GB 25190-2010) 的修改单,调整了山羊乳的酸度指标,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新标准的落地执行,离不开精准、可靠的检测技术支持。为了帮助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更好地应对法规变化,确保产品符合最新国标要求,CATO可提供与新国标配套的标准品,覆盖污染物、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等多个检测领域,为您的检测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共同守护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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