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体外诊断试剂参考品
【批号】220014-20140930
【性状】血浆,液体。
【用途】本参考品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e-deficiency
Virus,HIV)1 型核糖核酸(RNA)为阳性的血浆、正常人血浆等制
备,适用于基于实时荧光 PCR 法、转录介导的扩增(TMA)法和其他
方法学的 HIV-1 核酸血筛试剂的质量控制及评价。
【组成和规格】本参考品共22支样品,组成如下:
类别编号规格支数备注
阴性参考品N1-N80.5ml/支8
阳性参考品P1-P80.5ml/支8
灵敏度参考品灵敏度参考品1.0ml/支1
灵敏度参考品灵敏度参考品1.0ml/支5
稀释液稀释液
【特性量值】本参考品中,灵敏度参考品的 HIV-1 RNA 含量为 4.04×105 IU/mL,
溯源至 HIV-1 RNA 第三代国家标准品(NIBSC 10/152) 。
【使用方法和要求】本参考品使用时,应满足: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无论采用何种检测模式,均不得出现阳性反
应,阴性符合率(-/-)应为 8/8;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无论采用何种检测模式,均应检测为 HIV-1
RNA 阳性,阳性符合率(+/+)应为 8/8;
最低检出限:将灵敏度参考品(HIV-1 RNA 含量为 4.04×105
IU/mL)用灵敏度参考品稀释液进行系列稀释,对单份检测,最低检
出限应≤100 IU/mL 且稀释基质为阴性反应;采用混样检测时,混样
检测的最低检出限应≤5000 IU/mL 且稀释基质为阴性反应。
【包装】白色冻存管。
【储藏】-70℃或以下。
【注意事项】1.本参考品未经灭活处理,应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按传染
性物品操作。
2.本参考品不含任何防腐剂,应避免微生物污染和生长。
3.稀释时,如灵敏度参考品稀释液不足,应使用 HBV、HCV 和 HIV
核酸为阴性的人去纤维血浆或者人血清代替。
4.应避免反复冻融,反复冻融应不超过 3 次。
5.为了保证参考品的性能,应采用干冰运输。
6.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如核酸血筛试剂为 24 混样检测,每份样品取样量为 30μL,总共混
样检测体积为 720μl;单份检测取样体积为 720μL;则:
混样检测:每份参考品取样 30μL,用灵敏度参考品稀释液补充
体积至 720μL,按混样检测程序进行检测;
单份检测:每份参考品样品取样 720μL,按混样检测程序(或相
应的检测程序)进行检测;
部分核酸血筛产品可能存在拆分检测、鉴别检测等程序,应根据
试剂本身的检测程序,并参考本参考品的“使用方法及要求”项,制
定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标准。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
标准物质,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HIV-1核酸血筛试剂国家参考品;常规标准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