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体外诊断试剂参考品
【批号】370054-201801
【性状】冻干剂
【用途】参考品原料为呼吸道病原体培养物,经冻干而成。适用于甲
型 H1N1 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包括但不限于荧光 PCR 法、恒温扩
增法)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组成和规格】参考品类型参考品编号病原体类型/型别规格(复溶后)
阳性PC01甲型H1N1(2009)0.5mL/支
PC02甲型H1N1(2009)0.5mL/支
PC03甲型H1N1(2009)0.5mL/支
PC04甲型H1N1(2009)0.5mL/支
PC05甲型H1N1(2009)0.5mL/支
阴性NC01脑膜炎双球菌0.5mL/支
NC02流感嗜血杆菌0.5mL/支
NC03金黄色葡萄球菌0.5mL/支
NC04肺炎链球菌0.5mL/支
NC05风疹病毒0.5mL/支
NC06腮腺炎病毒0.5mL/支
NC07呼吸道腺病毒(3型)0.5mL/支
NC08呼吸道腺病毒(7型)0.5mL/支
NC09呼吸道合胞病毒B型0.5mL/支
NC10副流感病毒2型0.5mL/支
NC11B/Victoria0.5mL/支
NC12B/Yamagata0.5mL/支
NC13甲型H1N1(季节性)0.5mL/支
NC14甲型H3N20.5mL/支
NC15甲型H7N90.5mL/支
NC16甲型H5N10.5mL/支
精密性CV甲型H1N1(2009)2.5mL/支
最低检出限S甲型H1N1(2009)0.5mL/支
【特性量值】最低检出限参考品 S(复溶后 0.5mL 原液)浓度为 1.8
7
×10 copies/mL,使用数字 PCR 方法定量;S(复溶后 0.5mL 原液)
7
病毒滴度为 1.3×10 TCID50/mL。精密性参考品 CV(复溶后 2.5mL 原
5
液)病毒滴度为 7.2×10 TCID50/mL。
【使用方法和要求】1.参考品恢复至室温,阳性、阴性参考品分别加入 0.5mL 无 RNA 酶的
去离子水复溶,精密性参考品加入 2.5mL 无 RNA 酶的去离子水复溶,
待液体完全澄清后作为待测样品使用。
【包装】西林瓶
【贮藏】长期保存应置于-20℃及以下。
【注意事项】1.本参考品应在-20℃及以下保存。复溶后需保存于-80℃及以下,尽
快使用并避免 2 次以上反复冻溶;
2.使用时应待参考品完全复溶并澄清后方可使用;
3.本参考品使用的原料均经过灭活处理,但未对其灭活效率进行充分
的验证,使用过程中仍应将这些组分作为潜在的传染源对待,操作应
按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4.参考品原料为呼吸道病原体培养物,系使用细胞、鸡胚或培养基等
培养获得,与临床样本存在差异,检验过程中试剂盒内标可不作要求;
5.本参考品不适用于呼吸道病原体多重核酸检测试剂(待检靶标包含
流感病毒的双重及双重以上检测试剂,包括但不限于荧光 PCR 法、恒
温扩增法、熔解曲线法、芯片法)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
标准物质,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第二代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常规标准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