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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膳食补充剂产业和我国食物疗法的发展

发布人:长沙上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7/11 14:01:57

美国膳食补充剂产业和我国食物疗法的发展

1.膳食补充剂的概念

膳食补充剂,又称营养补充剂、营养补充品、营养剂、 饮食补充剂等,是作为饮食的辅助手段,用来补充人体所需的氨基酸、微量元素、维生素、矿物质等。

在美国,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的定义由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法》(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给出:

它是作为饮食的补充剂并含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成分:维生素,矿物质,药草或其它植物制剂(不包括烟草),氨基酸,可以帮助增加每日进食量的补充剂,浓缩素,代谢物、组成物或提取物。

它以片剂、胶囊、液体等形式供人摄入。

它不能取代某种传统食物或成为饮食的唯一来源。它需要标记有"dietary supplement"。它有多种调节人体机能的功能性。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规定膳食补充剂是一种食品,而不是一种药品。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并不保证膳食补充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只能在某种膳食补充剂出现问题后才去调查生产商。在美国,主要由FDA食品安全与营养中心(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CFSAN)负责膳食补充剂市场的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检查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及其他促销资料中的产品功能要求。而广告领域主要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负责检查膳食补充剂的广告宣称是否合法。此外,还有两个与膳食补充剂相关的机构:膳食补充剂办公室(ODS)和膳食补充剂标签委员会(CDSL),作为FDA膳食补充剂管理的顾问。

欧盟的《食品补充律令》(Food Supplements Directive)要求膳食补充剂必须保证品质和数量的安全可靠。有些维生素在小剂量时是对人体有益的,但是过多的剂量是有害的。有些药草,比如金丝桃素(贯叶连翘),和某些药品同时摄入会产生毒副作用。只有那些经证实没有危险的膳食补充剂才可以不需处方就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台湾的保健食品属于业者自主管理,属于一般食品规范;其中卫生署推动的健康食品认证必须通过动物实验功效而通过,另有由生策会推动的SNQ国家品质标章。

膳食补充剂在中国尚未成为一个法律定义,而是针对中国营养补益产业的实际情况,由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委研究机构经过长期的调研形成的一个业内概念,并快速得到各方的认可。

中国膳食补充剂--健康标准: 普通食品身份的膳食营养补充剂可以遵循2008年卫生部颁行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营养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通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仅可以声称被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广告发布则需要经过国家药监局审批。而营养素补充剂只能声称补充(特指)营养素。

2.美国膳食补充剂的发展情况

美国膳食补充剂产品销售额由2000年172.39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288.81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在6.75%。美国膳食补充剂销售额占美国营养产业销售额的份额,在2000-2010年之间呈现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33.2%下降到2010年的24.7%,其中在2008年膳食补充剂的份额最低(23.9%),之后又有略微的上升趋势。膳食补充剂在2000-2010年期间的年增长率低于整个营养产业的增长率。

图1 美国膳食补充剂与营养产业发展情况(2000-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美国膳食补充剂分维生素类、草本及提取物类、运动型营养类、矿物质类、替餐型食品、特殊或其他类等六大类,2000-2010年,维生素类补充剂销售额一直位居首位,销售额每年递增,2008年以后年增长率在5%以上,在2009年甚至达到9.6%。草本及提取物类补充剂的销售额保持在第二位,直到2010年被特殊及其他类补充剂赶上,特殊及其他类补充剂的年增长率每年都在5%以上,只是在2003年迅速发展后,增长率每年有所下降,但仍不改增长的趋势。运动型营养类补充剂的增长速度也很喜人,从2000年的15.90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32.18亿美元,成为增长最快的补充剂类型。

图2 美国膳食补充剂分类产品销售情况(2000-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3.美国膳食补充剂前15位产品发展情况

美国膳食补充剂的产品类型在市场中相对比较集中,一半以上的销售额集中在前15位产品品类,且他们的销售份额越来越大,多种维生素、粉/配方粉、B族维生素、钙等前销售额前15类产品的销售额占膳食补充剂的销售额的比例由2004年的57.56%增长至2010年的60.53%,其中多种维生素的销售额遥遥领先,占膳食补充剂销售额的18%左右,其次就是粉/配方粉。B族维生素、鱼油/动物油、顺势疗法、益生菌、维生素D近年来增长迅速,辅酶Q10、维生素E、铁的销售比较平稳。

图3 美国膳食补充剂前15位产品发展情况(2004-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3.1.美国维生素类补充剂产品发展情况

美国维生素类补充剂销售额在2000-2010年期间保持持续上涨趋势,年增长率相对比较稳定。复合维生素是维生素类产品中份额的产品类别,在2010年,复合维生素的销售额占维生素类总销售额的51.7%,市场销售在过去十年逐年稳定增长。其他维生素和维生素D在2007年以后以惊人速度增长,维生素D在2008年的年增长速度达到116.5%的高峰,而其他维生素在2008年也达到年增长速度的高峰值58.4%,因其他维生素在2008年后的快速增长,导致复合维生素、维生素C、B族维生素、维生素E、维生素A和维生素D这六大类维生素与维生素类的销售额的占比急剧下降。维生素C、维生素A和B族维生素的销售额以微小震荡的增长率向前递增。维生素E在2005年经历-31.5%的负增长后,增长速度慢慢开始回升。

图4 美国维生素类膳食补充剂销售变化情况(2000-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图5 美国维生素类膳食补充剂销售增长情况(2000-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3.2.美国草本及提取物类补充剂产品发展情况

在美国草本及提取物类补充剂市场中,产品集中度不强,前10类产品的销售额在2010年只占草本及提取物类补充剂销售额的30.5%。诺丽果汁、阿萨伊和山竹果汁三类产品在最近几年在不同的时间历经发展迅猛阶段,分别跃居美国草本及提取物销售市场前三位。诺丽果汁在2001年在市场销售排第四位,在之后的几年时间,诺丽果汁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并在2003年开始至今一直保持首位,但增长速率在2002年后开始下降,在2008年及2010年呈现略微的负增长。山竹果汁在2002年以前,并不出色,但在2003年经历300%的年增长率的高峰,而后保持不断增长的趋势直到2008年,2009年到2010年开始转向负增长。阿萨伊可谓新起之秀,2003年以410%的年增长速率引起市场各方注意,并在之后的几年一直保持高位的年增长速度,在2010年跃居草本及提取物类补充剂销售额第二位。不过在2010年阿萨伊的年增长速率突然从2009年230%下降至5%,增长情况有开始转变的势头。大蒜和锯棕榈年增长率多呈负值,销售额总体趋势呈细微下降走向。

图6 美国前10位草本及提取物类膳食补充剂销售变化情况(2001-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图7 美国前10位草本及提取物类膳食补充剂增长变化情况(2001-2010年)

图片
数据来源: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

4. 2013年1月保健食品申报注册获批数据分析

2013年01月份SFDA公布的获批保健食品数量共101个,其中,国产产品101个,进口产品0个。本月技术转让产品2个。与2012年12月相比,公布的产品数量相当。本月上会产品共191个,其中再注册产品41个,国产再注册产品41个,进口再注册产品0个。

                2013年1月保健食品获批情况(单位:个)

营养素补充剂

功能类产品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28

0

28

73

0

73

101

                2013年1月保健食品获批情况环比(单位:个)

月度

营养素补充剂

功能类产品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2013年01月

28

0

28

73

0

73

101

 

2012年12月

25

0

25

78

0

78

103

 

                   

                2013年1月保健食品获批情况同比(单位:个)

月度

营养素补充剂

功能类产品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国产

进口

合计

 

 

 

2013年01月

28

0

28

73

0

73

101

 

2012年01月

26

0

26

79

1

80

106

 

                   

4.1. 2013年1月获批保健食品的产品剂型特点

4.1.1、营养素补充剂剂型特点

制剂类型

剂型名称

产品数量(个)

比例(%)

胶 囊 剂

软胶囊

6

21.4

片    剂

吞服片

10

35.7

咀嚼片

6

21.4

液体制剂

口服液

1

3.6

冲    剂

颗  粒

4

14.3

特殊剂型

滴  剂

1

3.6

总    计

28

100

4.1.2、功能类产品剂型特点

制剂类型

剂型名称

产品数量(个)

比例(%)

胶 囊 剂

硬胶囊

27

37.0

软胶囊

21

28.8

片    剂

吞服片

8

11.0

咀嚼片

1

1.4

液体剂型

口服液

1

1.4

饮  料

2

2.7

茶    剂

2

2.7

冲    剂

粉  剂

7

9.6

颗  粒

2

2.7

特殊剂型

浸  膏

2

2.7

总计

73

100

4.2. 2013年1月获批营养素补充剂补充类别特点

序号

补充类别

产品数量(个)

比例(%)

国产

进口

合计

 

 

 

1

补充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

10

0

10

35.6

 

2

补充钙

5

0

5

17.9

 

3

补充钙、维生素D

4

0

4

14.3

 

4

补充维生素E

3

0

3

10.7

 

5

补充B族维生素

2

0

2

7.1

 

6

补充铁、叶酸

1

0

1

3.6

 

7

补充维生素E、维生素C

1

0

1

3.6

 

8

补充锌

1

0

1

3.6

 

9

补充锌、硒

1

0

1

3.6

 

总    计

28

0

28

100

               

4.3. 2013年1月获批保健食品的产品功能特点

1月份批准的功能类保健食品共涉14项功能,其中获批单功能的产品有68个,获批双功能的产品有5个。

序号

保健功能

产品数量(个)

比例(%)

 

国产

进口

合计

 

一种功能

1

增强免疫力

31

0

31

42.3

 

2

辅助降血脂

11

0

11

15.1

 

3

缓解体力疲劳

6

0

6

8.2

 

4

增加骨密度

5

0

5

6.8

 

5

辅助改善记忆

3

0

3

4.1

 

6

改善睡眠

3

0

3

4.1

 

7

抗氧化

2

0

2

2.7

 

8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1

0

1

1.4

 

9

对胃黏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1

0

1

1.4

 

10

辅助降血糖

1

0

1

1.4

 

11

辅助降血压

1

0

1

1.4

 

12

清咽

1

0

1

1.4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

1

0

1

1.4

 

14

通便

1

0

1

1.4

 

二种功能

15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2

0

2

2.7

 

16

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

1

0

1

1.4

 

17

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

1

0

1

1.4

 

18

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

1

0

1

1.4

 

总计

73

0

73

100

 

4.4. 2013年1月获批保健食品的产品原料特点

  1月份批准的73个功能类产品中,共用到4大类,96种主要原料。

使用原料分布

使用原料名称

使用频率(次)

总使用频率(次)

原 料 来 源

植物类

茯苓

6

132

 

枸杞子

6

 

西洋参

6

 

银杏叶

5

 

其他

109

 

动物类

蜂胶

6

23

 

鱼油

4

 

阿胶

2

 

胶原蛋白

2

 

其他

9

 

菌类

灵芝

7

13

 

猴头菇

2

 

蝙蝠蛾被毛孢菌丝体

1

 

姬松茸

1

 

其他

2

 

生物活性物质类

磷脂

5

27

 

维生素E

4

 

碳酸钙

3

 

牛磺酸

2

 

其他

13

 

4.5. 2013年1月名企新产品批准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已获批产品数量(个)

1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统牌大豆异黄酮维C胶囊

88

2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汤臣倍健R钙加维生素D片

54

汤臣倍健R灵芝孢子油软胶囊

汤臣倍健R藻油软胶囊

3

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

一品康牌纳豆银杏胶囊

51

4

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海王牌多维矿物片(成人)

40

海王牌灵芝孢子粉软胶囊

海婴宝牌钙滴剂(软胶囊型)

海王牌多维矿物咀嚼片(儿童型)

5

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

江绿R葡萄糖酸钙保健口服液(无糖型)

30

6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东阿阿胶牌阿胶粉

25

7

杭州赛诺菲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金维他牌多维多矿片(女士型)

24

8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纽崔莱R银杏苁蓉片

24

9

江苏艾兰得营养品有限公司

艾兰得牌卵磷脂软胶囊

16

10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康宝莱牌蔓越莓蓝莓越橘胶囊

9

11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仑苏牌增加骨密度牛奶

3

  说明:

  1、统计区间:01月01日至01月31日

  2、数据来源:SFDA网站(http://www.sfda.gov.cn)

  3、数据选取:不包括尚未公布的批准文号

统计方法:因产品批准日期与公布日期不同步,故以公布的日期作为统计口径。

5. 如何以“膳食补充剂”的名义角逐美国市场

图片
 

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意识到了养生保健的重要性,对使用保健品的热情与日俱增。这也使得我国出口美国的天然保健产品更受关注,与保健品相关的产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促进我国保健品国际贸易的发展,帮助更多的企业了解国外保健品市场情况和准入要求,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业内专家编写的《出口保健品质量安全手册》,对国外市场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其中对美国市场尤为关注,进行了较大篇幅的介绍和分析。
5.1. DSHEA促美补充剂发展
在美国,保健品被称为膳食补充剂或饮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其主要依据的是美国于1994年10月通过的《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简称DSHEA),该法规旨在为膳食补充剂制定新的监管框架结构。
依据DSHEA,美国于1997年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进行了修订,为膳食补充剂的安全和标签管理创造了一个新的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FDA监管饮食补充剂的方式。DSHEA澄清了以前膳食补充剂概念不清的属性,明确建立于归属于食品大类下的小类“膳食补充剂”,产品扩大到除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以外的其他多种植物产品(包括植物提取物及相关产品),并允许多成分的组合膳食补充剂产品。这一条款对膳食补充剂制造业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影响。
DSHEA从成分、剂型、功效、标签等几个方面对膳食补充剂进行了规定。成分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或其他植物、氨基酸、可以使人增加饮食摄入量的膳食成分(如酶、动物器官组织、腺体等),或上述成分的浓缩物、代谢物、结构成分、提取物,或上述成分的组合成分;明确了“不能代替传统食品使用,或不能作为一日三餐中唯一的饮食”,并可能包括一些新批准的药品、抗生素或生物制品(主要指在FDA批准该新药、新抗生素或新生物制品上市前,已作为膳食补充剂或食品在美国合法上市的那一类产品)。
自DSHEA颁布以后,美国饮食补充剂制造业蓬勃发展,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然而,由于法规将所有的“天然产品”一概作为食品或保健食品类管理,显然过于形式,因此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问题。
5.2. 不同于药品的“行规”
在美国,主要由FDA食品安全与营养中心(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CFSAN)负责膳食补充剂市场的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检查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及其他促销资料中的产品功能要求。而广告领域主要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负责检查膳食补充剂的广告宣称是否合法。此外,还有两个与膳食补充剂相关的机构:膳食补充剂办公室(ODS)和膳食补充剂标签委员会(CDSL),作为FDA膳食补充剂管理的顾问。
FDA对膳食补充剂与“食品添加剂”和“药品”在管理上的根本区别在于:后两者都必须向FDA证明产品的安全性,经FDA批准后方可上市;而膳食补充剂可以先上市,在FDA证明产品不安全时才会被勒令撤出市场。因此,保健品进入美国一般不需要经历复杂的程序,但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5.2.1.新膳食成分
新膳食成分,指符合DSHEA饮食成分定义、且在1994年10月15日DSHEA法规通过之前未曾在美国以膳食补充剂形式上市的饮食成分。
虽然膳食补充剂的食物成分不需要像其他新食物成分或食物成分的新功用那样进行上市前的安全性评价,但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性要求。如果膳食补充剂中含有新饮食成分,制造商必须在产品预期上市的至少75天前将安全性资料和应用方面的材料呈交FDA。FDA在收到通知后75天内回函,告知编号并归档。对于无编号的产品,FDA则通知海关扣货并拒绝进口。对于安全性资料,FDA保密90天,90天后可公诸于众,除非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商业信息。
由于FDA没有统计过在1994年10月15日DSHEA通过以前上市的补充剂品种成分,因此不存在任何权威性膳食补充剂目录。所以FDA必须依靠制造商自己确定产品是否归类“新成分”。如果不属于新成分,制造商应有资料证明其成分在1994年10月15日前就已上市。
5.2.2.一般标签规定
一种产品是否按照膳食补充剂进行管理,关键在于其标签内容是否宣称可以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也正因如此,DSHEA及相关法规对膳食补充剂的标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DSHEA要求膳食补充剂标签上必须显示一些内容:完整的组成成分数据表;厂商对各主要营养成分的建议摄入量、日摄取量;产品所含的非营养性饮食成分;所取植物部分的名称(如果有的话);制造商信息等。
此外,在标签上有产品作用说明,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在该产品上市后10天以内通知FDA并提供相关资料,但无须预先征求FDA的同意;还要在标签上标明产品营养成分或提及产品可能与疾病和健康有关系的说明,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至少在产品上市前120天通知FDA并须获得其批准。
5.2.3.功能声称
膳食补充剂往往具有强身保健作用,因而标签上的产品功能声明对这类产品来说极为重要。FDA对膳食补充剂标签的产品功能声明有严格的规定,其所允许的产品功能声称有3类:营养含量声称、保健声称以及改善人体功能结构声称。必须保证产品用途和功能声称以事实根据为基础、属实和不具误导成分。
其中,营养含量声称,是指描述膳食补充剂中营养物的信息。通常此类声称针对的是已有明确日摄入量规定的膳食成分,或者也可通过百分比描述或对比描述宣传其功效。这些膳食补充剂的营养物定量性指标应在次上市后30日内向FDA备案。
为了遏制美国市场上伪劣膳食补充剂的泛滥现象,美国FDA于2009年1月宣布有关膳食补充剂产品的新规定,要求所有在美上市销售膳食补充剂的美国或外国公司都必须在其产品外包装标识中注明产品主要成分含量,并向FDA出具有关部门的成分测定报告。这些量由制造商确定,无须美国FDA的评价和批准。
保健声称,则描述一种食物或膳食成分与健康状态或降低一种疾病风险的关系,如“钙可以降低患骨质疏松症的机率”。根据规定,膳食补充剂标签上有关营养物质与疾病或病症的保健声称必须经FDA批准。虽然DSHEA建立了对这一条款的减免,但仍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即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市前至少120天向FDA递交:标签保健声称的通知;具有权威性的声明,以认同该项声称确切属实;科技文献资料依据。
结构/功能声称,是描述营养物质与营养不良疾病有关联,例如“人体缺少维生素C会导致坏血病”,但标签上要求披露这种疾病在美国的普遍程度;还可以描述所含营养成分如何改善或维持人体结构功能,或描述摄入该营养成分对提高人体健康的一般好处。
与“保健声称”不同,法规并不要求此类声称的上市前FDA审批,而由生产企业负责该声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如果产品标签含有此类声称,则须同时在标签显著位置用粗体标注“该声称未经FDA审评,该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此外,制造商必须在产品首次上市后的30天内,向FDA营养产品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DSHEA严禁膳食补充剂在标签和广告上声称有药物作用,即不允许声称产品可以治疗、诊断或预防某种疾病等药物作用,诸如“银杏可以防治老年痴呆症”之类。因为这种文字说明是未经过FDA批准的,因此将被作为非法药品论处。
5.2.4.膳食补充剂cGMP
2007年,FDA发布了膳食补充剂cGMP最终法规。按照该法规,企业必须对其产品的特性、纯度、浓度和成分组成做出评价。如果膳食补充剂含有污染物或未含有所描述的膳食成分,FDA将认定这些产品为掺杂或使假。
为了减少对小型企业生产的食品补充剂的影响,该法规要求所有企业最终要在2010年6月前符合规定。该法规对美国补充剂市场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我国出口美国的补充剂原料产生了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产品质检要求上。因此,我国保健品出口企业应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调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尽管DSHEA并未要求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向FDA登记企业相关信息,但根据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防范应对法案》规定,所有膳食补充剂企业必须在开始从事生产、销售前向FDA登记生产企业信息。
6.我国食物疗法产品和中药要进军美补充剂市场
美国是全球的健康产品(包括膳食补充剂、天然&有机食品、功能性食品、个人&家庭护理产品)市场,其2008年的市场规模已达1040亿美元,同比增长8.8%,其中,膳食补充剂市场为251.8亿美元,同比增长6.2%,占比达25.3%。由于DSHEA设定的准入门槛较低,所以我国中药产品出口美国基本上都是按照膳食补充剂进行管理,并且多是作为膳食补充剂的原料。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出口美国的中成药类产品已达1.76亿美元,同比增长38.6%,而植物提取物达到8亿美元。
《出口保健品质量安全手册》指出,在美国补充剂市场中,草药类膳食补充剂占比较大,是我国中药产品或天然产品的重要目标市场。据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统计,2009年美国草药/植物膳食补充剂产品销售额高达50.3亿美元,同比增长4.8%,约占美国膳食补充剂20%的市场份额。我国许多中药材、植物提取物、天然保健品等都是重要的补充剂原料。因此,积极进军美国补充剂市场意义重大。
基于中药产品的特殊性,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6.1.选择药性平和的中药品种
膳食补充剂在美国属于食品范畴,因此不宜选择那些药性强烈或副作用较大的中药品种在美国上市。
6.2.选择非毒性药材或不属于濒危药材的品种
从安全性角度考虑,附子、斑蝥、雄黄、马钱子等毒性较大,不宜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而濒危药材,则需要到双方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就进出口事宜进行审批,手续相对较为复杂。
6.3.剂型上应选择口服给药途径
我国的中药产品存在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等多种剂型,但膳食补充剂只允许存在口服给药途径,因此注射剂、栓剂、滴眼剂等非口服给药途径的中药品种就不宜按膳食补充剂上市。
6.4.注意重金属含量、农残问题
我国中药材产品最突出的问题是农药残留问题,对此应特别注意。另外,我国生产的一些中成药,特别是一些传统名牌中成药,如安宫牛黄丸、六神丸、紫金丹等,含有一些矿物质药材,产品中的砷、铅等重金属含量往往会超过FDA的限定量。因此,对于复方制剂,如果组方中使用一些矿物质药材,应注意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否则产品将无法按膳食补充剂进入美国市场。
6.5.注意产品标签内容问题
膳食补充剂上市前无须经过FDA审批,其安全性和功效声明完全由生产企业负责,因此应特别注意膳食补充剂的标签内容。此外,膳食补充剂标签也是FDA日常监督检查的最重要内容,生产企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出口保健品质量安全手册》指出,美国保健品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空间大,是我国保健品企业较为理想的出口目标市场。同时,由于作为膳食补充剂使用的历史,可以在产品进行植物药申请审批时作为重要参考,所以许多中药企业也会首选将产品在美国作为膳食补充剂上市销售。整体看来,美国仍是我国保健品出口的重要市场,预期其市场容量将保持稳定增长。

7.我国食物疗法产品和中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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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食物疗法的《食疗本草》(唐.孟铣)、记载救荒植物的《救荒本草》(明.朱橚)、侧重药物鉴别的《本草衍义》(宋.寇宗黄)、侧重药物炮炙的《炮炙论》(南北朝刘宋.雷敩)以及便于学习诵读、翻检查阅或临症参考的中小型本草多种。清代道光年间,吴其浚的两部专论植物的著作:《植物名实图考》和《植物名实图专长编》问世,前者记载植物1714种,后者描述了植物838种。对于每种植物的形色性味、用途和产地叙述颇详,并附有精确插图,尤其着重植物的药用价值与同名异物的考证,所以虽非药物专著,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我国古代人民关于药物的知识还收栽在许多医学和方剂学的著作中。例如东汉张仲景所著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唐.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宋.陈师文等所编的《太平惠民和济局方》、明.朱橚等的《普济方》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书籍中收载的药物和方剂,很多至今还被广泛地应用着,具有很好的疗效。

中华民国的建立,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统治,但是中国仍未改变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加之国家连年战争,社会动荡,经济衰退,致使中国科技发展缓慢而不平衡,远远落后于欧美、日本等,失去了16世纪以前中国在世界科技上普遍领先地位。在西方科技文化大量涌入的情况下,出现了中西药并存的局面。与此相应,社会和医药界对传统的中国医药逐渐有了“中医、中药”之称,对现代西方医药也因此逐渐称为“西医、西药”。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废止中医的政策,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因而引发了中医药界的普遍抗争。在学术医药工作者奋发进取,尽管困难重重,本草学或中药学仍然有所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现存民国时期的中药专著有260多种,大多体例新颖、类型多样、注重实用。由于它们的论述范围、体例、用语等与传统本草有所不同,或为了通俗的原因,一般都不以本草命名。其间综合性中药著作和讲义较多,内容多数偏于临床实用。前者以蒋玉柏《中国药物学集成》较有代表性。该书有总论、各论两大部分。总论概述了中药有关基本理论知识;各论按功效分类,分别记述了400余种药物的别名、气味、形状、功用、制法、有毒无毒、用量、禁忌、处方等。其体例和内容与前者基本相似,但更简明实用。如秦伯未《药物学讲》,分为发散、利尿、理气、理血、温热、寒凉药等12类加以介绍,如张山雷《本草正义》,属于传统药论性质。该书结合个人用药体验论述了中药的药性、功用以及鉴别、炮制、煎煮法等,有较好的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以团结中西医和继承中医药学为核心的中医政策,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发展中医药事业。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和中国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中药学也因此取得了长足进步。 从1954年起,国家有计划地整理、出版了一批重要的本草古籍,计有《本经》、《新修本草》、《证类本草》、《纲目》等数十种。60年代以来又辑复了《吴普本草》、《别录》、《新修本草》、《本草拾遗》等十余种,对研究和保存古本草文献有重大意义。

①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等编写的《中药志》,原书分四册,修订后全书分六册,其中一、二册为根与根茎类,收载药物206种;三册为种子果实类,收载药物138种;四册为全草类,收载药物135种;五册为叶、花、皮、藤木、树脂、藻菌、其他类,收载药物148种;六册为动物、矿物类,待出。每册药物均附有墨线图、照片及彩色图照。每一药物介绍了历史、原植(动)物、采制、药材及产销、化学成分、药材鉴别、性味及功效、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附注等内容。

②70年代由全国中草药汇编编写组编写的《全国中草药汇编》共收载中草药2288种,附墨线图2100余幅。各药介绍了来源、形态特征、生境分布、栽培或饲养要点、采集加工、炮制、化学成分、药理作用、性味功能、主治用法、处方等,内容全面、简要。比较广泛地反映了当时全国中草药资源与应用。

③经过长期努力由江苏新医学院编写的《中药大辞典》,共收载中药5767种。每一药物分药名、性味、归经、功能主治、选方、临床报道、各家论述等到19项加以记述。它包含了所载中药古今有关内容。

④由原色中国本草图鉴编纂委员会编著的《原色中国本草图鉴》,全书共25册,收载彩绘中药的5000种,并附文字解说,包括基原、植物(动物)形态、采集加工、化学成分、药理、性味效能、主治用法、用量、附注等内容。

⑤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药品检验所等编纂的《中国民族药志》首次介绍了中国多民族药物1200多种。每一药物分民族药名、来源、民族药用经验、药材检验、科研资料等项,具体介绍了药物的基原、学名、药用部分、形态及附图、历史现状、功用,以及成分、药理、临床应用等。此外,徐国钧《生药学》、谢宗万《中药材品种论述》、刘寿山《中药研究文献摘要》等均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中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力量资源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和资料的搜集。这些成果大部分都反映在全国和各地中药志或药用植物志、动物志等著作中。现已知中药资源总数有12807种,其中用植物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

在中药资源调查基础上,一些进口药材国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如萝芙木、安息香、沉香等已在国内生产。

中药资源保护、植物药异地引种、药用动物和药用动物的驯化及中药的综合利用也颇见成效。西洋参、天麻、鹿茸、熊胆和人参、钩藤等就分别是这些方面的典型事例。

7.1. 我国食物疗法产品和中药中常用中药饮片进行的研究和改革

1987年3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药剂型研制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常用中药饮片进行研究和改革”。经过多年探索,现代中药已经向服用方便、吸收快捷、计量准确、安全清洁、携带便利,不需煎煮的方向发展。这一中华国粹在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中,江阴天江人率先创立“单味中药浓缩颗粒”,将中药饮片经浸提、浓缩、干燥等工艺精制而成的单味中药产品。保持了中药饮片的性味与功效,应用于中医临诊处方的调配,适应辨证施治、处方变化的需要,是中国中药创新的典范。

7.1.1 中药的现代研究大多取得了瞩目进展:

①中药的基本理论得到了系统、全面整理,对药性、归经、十八反等作了大量研究,十八反的实验研究取得较大成果。但这方面的研究难度较大,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②生药学和中药鉴定学,在中药鉴定方面除一般来源、性状鉴定外,还普遍采用显微、理化等手段。而且鉴定技术已向用少量检品达到迅速、准确的方向发展。

③通过中药炮制技术与原理的现代研究,中药炮制学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与此相应,对许多中药的炮制、作了改进和规范,并采用了许多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提高了饮片质量。

④建立了中药化学,对中药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多数常用中药明确了主要有效成分,部分弄清了化学结构。

⑤建立了中药药理学。对多数常用中药的药理进行了系统研究;抗菌、抗病毒、抗肿瘤、解热、利尿、降压等方面进行了大量药物筛选。过去不被注意的多糖类、鞣质、氨基酸、多肽等,现已发现有多种生物活性。它在阐明中药功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⑥随着中药制剂的发展,新剂型的增多,以及质量检测控制手段的提高,中成药生产已走向现代化。

⑦为了统一制定药品标准,卫生部及早成立了药典编纂委员会,后改为中国药典委员会,于1953年、1963年、1977年、1985年、1990年、1995年和2010年先后出版发行了七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从1963年开始,药典分“一部”、“二部”编写。“一部”为中药部分,主要收载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另有凡例与附录的制剂通则、中药检定方法等。所收载的中药各版均有调整。

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三部出版,一部收载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和单味制剂等,品种共计2136种、修订612种。有关中药内容,根据品种和剂型的不同分别依次列有:中文名、汉语拼音与拉丁名、来源、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规格、贮藏、制剂等。附录的内容以及先进的检测方法等大为增加。

⑧与此同时,国家一直重视药政法的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多个有关中药的管理办法,并于是1984年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对保护人民健康,发展中国医药卫生事业,提高中国药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7.1.2. 食物疗法的药膳可分为食疗中药和食疗药膳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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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 食疗中药:食疗中药是指具有防治疾病或保健康复作用的饮食物,又称为“食用中药”、“食疗本草”或“食物中药”等。这类食疗中药包括谷物、水果、蔬菜、调料、禽兽、水产等类。

7.1.2.2. 食疗药膳:药膳是由具有治疗作用的药物、食物和调料配制而成的膳食,总体说来,药膳既可单独由食用中药加工制成,又可以中药材和食品为原料,按照一定的组方,加工、烹调而成。

7.1.3. 食物疗法的食疗药膳和进补误区

误区1:越贵越补

有些人认为中药越贵越补,常不惜花高价买鹿茸、人参之类的中药,其实进补功效未必就好。“缺什么,补什么”是进补的基本原则,中药不应以售价的贵贱来分功效的高低,关键是根据自身体质来选择相应补品,尤其是老年人,更应以实用为滋补原则。

误区2:越多越补

“多吃补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说法很不科学。冬季大量进补,会骤然加重脾胃及肝脏的负担,使长期处于疲弱的消化器官难以承受,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

误区3:虚实不分

中医的治疗原则是“虚者进补’,不是虚证的人不宜进补。即使是虚证,也有气虚、血虚、阳虚、阴虚之分,人体器官又有心虚、肺虚、肝虚、脾虚、肾虚等不同,人们在进补前,先向专业医生咨询,结合各种补药的性能特点,对症施用,如热性体质者,就不适合服用人参、鹿茸、海马等温热性的药物。

7.2. 食物疗法的禁忌

服用中药的禁忌大致可分为四种:

(1)中药配伍禁忌:某些药物因配方后可产生相反、相恶关系,使彼此药效降低或引起毒副反应,因此禁忌同用。

(2)孕妇用药禁忌:主要为避免动胎、堕胎,因孕后妇女大多数对大寒、大热、峻泻滑利、破血祛瘀及毒性较大的药物耐受性差,因此对相关药物必须忌用。

(3)服药期间饮食禁忌:俗称忌口,主要为避免服药时的干扰因素,以便提高药效,可分为某一种药物对应的忌口与不同病情条件下用药时的忌口两类,前者如人参忌萝卜、鳖甲忌苋菜、甘草忌鲢鱼、常山忌葱、茯苓忌醋等。后者为慢性病服药须忌生冷,热性病治疗期间忌辛辣、油腻,痈疡疮毒、皮肤疾患忌鱼虾、鹅肉及辛辣刺激之品。

(4)中药汤剂禁忌过夜服用:因为中药里含有淀粉、糖类、蛋白质、维生素、挥发油、氨基酸和各种酶、微量元素等多种成分,煎煮时这些成分大部分溶解在汤药汁里。一般服法是趁温热时先服一半,4~6小时后再服一半。如果过夜服用或存放过久,不但药效降低,而且会因空气、温度、时间和细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使药液中的酶分解减效,细菌繁殖滋生,淀粉、糖类营养等成分发酵水解,以致药液发馊变质,服用后对人体健康不利。

俗话说:“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忌口即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忌口是中医治病的一个特点,历来医家对此十分重视,其有关内容也广泛存在于《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医籍中。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我们平时食用的鱼、肉、鸡、蛋、蔬菜、瓜果、酱、醋、茶、酒等普通食物,它们本身也都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产生一定影响。

(5)中药不宜加糖服用

一些人在服中药时,常因汤剂苦口难以下咽而加糖,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一些中药是不适宜加糖后再服用的,加糖后的药剂在降低了苦味的同时也降低了药效。

专家介绍,中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和辛、甘、酸、苦、咸五味。其中,辛能散,甘能缓,酸能收,苦能涩,咸能软,不同口感的中药具有不同的药效。有些中药加了糖就会改变苦味汤药的药性而影响疗效。

一些苦味药能刺激末梢神经,反射性地分泌唾液、胃液等消化液,以达到帮助消化、促进食欲的目的。如果在药里放了很多糖,完全掩盖了苦味,就会失去健胃之效。

另外,中药的化学成分一般都比较复杂,糖特别是红糖中含有较多的铁、钙等元素,一旦与中药里的蛋白质和鞣质等成分结合后,就会引起化学反应,使药液中的一些有效成分凝固变性,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药效。

7.3 食物疗法的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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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深于相恶性,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 ”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 定”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 一般不应使用。

药歌.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7.4.食物疗法的副作用

近几年,因滥服中草药导致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日趋增多。专家为此呼吁:必须提高人们对中草药肾毒性的认识。

据专家介绍,多年来“中药副作用少”的说法使人们对某些中草药的肾毒性缺少足够的认识和重视。90年代中期,比利时医生首先发现,相当数量的“肥妞”、“胖嫂”在无所禁忌地服用减肥中药后发生急性肾衰,由此提出了“中药肾病”的概念。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肾脏病研究所的研究表明,中药木通、厚朴、粉陀已、细辛中含有的马兜铃酸能导致肾小管及间质、近端肾小管酸中毒及低渗尿。此类患者临床初期出现少尿性急性肾衰,随着时间的推移,转变成慢性小管间质性肾炎。而这些患者的治疗极为困难,往往逐步走向终末期衰竭。专家强调,许多江湖医生打着“偏方”、“验方”的旗号,滥用中草药治疗各种肾脏疾病,加重患者病情甚至导致尿毒症,对此必须提高警惕。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肾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云海教授研究发现,有近50种中药对肾脏有毒性,可引起急、慢性肾脏功能损害和肾脏衰竭。

7.4.1.可导致肾脏损害的中药有三类。

类为植物类中药:雷公藤、草乌、木通、使君子、益母草、苍耳子、苦楝皮、天花粉、牵牛子、金樱根、土贝母、马儿铃、土荆芥、巴豆、芦荟、铁脚威灵仙、大枫子、山慈菇、曼陀罗花、钻地风、夹竹桃、大青叶、泽泻、防已、甘遂、千里光、丁香、铭藤、补骨脂、白头翁、矮地茶、苦参、土牛膝、望江南子、棉花子、腊梅根等。

第二类为动物类中药:鱼胆、海马、蜈蚣、蛇毒等。

第三类为矿物类中药:含砷类(砒石、砒霜、雄黄、红矾)、含汞类(朱砂、升汞、轻粉)、含铅类(铅丹)和其他矿物类(明矾)等。

7.4.2.中药大部分是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比较复杂,如生物碱、皂素、鞣酸质,挥发油等

既然是药,其多数则会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一般地讲,中药的副作用比人工合成的西药要小些。

毒性较大些的有:红砒石、白砒石、水银、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藤黄等。

毒性稍轻些的有:白附子、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生半夏、马钱子、巴豆、生天南星、生甘遂、闹羊花、天仙子、蟾酥、土木鳖、吕宋果、云轴子、枫茄子、枫茄花,生硫磺、巴豆霜、白降丹、罂粟壳等。

当使用这些药物时,必须慎重:如枫前花浸酒,口服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剂量过大,常会引起中毒死亡。

有毒性的中草药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那么,平时在中药方剂中常用半夏、天南星、附子、川乌、草乌等,为什么不发生中毒呢?

一方面是由于对这些药物进行了炮制,如生半夏口服会引起呕吐、唇舌发麻、声音嘶哑等副作用,而生半夏用姜汁、明矾、盐等炮制后,其毒性大为降低。

另一方面,还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如水银用做主药治疗皮肤癌、宫颈癌时,只能限于外用,严禁内服,不然会发生汞中毒。

有些中草药虽然毒性轻微,若使用剂量过大,则会产生严重毒副作用。如木通有通乳作用,若用其大剂量(50克)与猪蹄同煮,服后会发生肾功能损害。又如白果,因其含有微量氢氰酸,在过量情况下,就会出现发热、呕吐、腹泻、惊厥、抽搐、肢体强直、皮肤青紫、瞳孔散大、脉弱而乱,甚至昏迷不醒等中毒现象。

当需要用一些有毒性的中草药时,首先应慎重,要严密观察,并注意剂量是否恰当,前者时间应稍长些。其次可与一些药物配伍,以减少毒性。

如用于肝硬化腹水的十枣丸,就是配伍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这些有强烈泻下作用的中草药,起到减少毒性的作用。对一些有毒性的中草药,常配伍甘草来缓和毒性。

现已证明,甘草中所含甘草甜素在药理上确有解毒作用,证实了《本草纲目》上记载甘草“解百药毒”的正确结论。

7.5.食物疗法的配伍

7.5.1.单行:即单味药即能发挥预期效果,不需其他药辅助的称为单行。如独参汤,只用一味人参治疗元气大脱证即效。如清金散就是单用一味黄芩,治肺热咳血的病证。

7.5.2.相须:即将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以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全蝎、蜈蚣同用,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

7.5.3.相使: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然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加一种药为辅,能提高主药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7.5.4.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故说生半夏畏生姜。

7.5.5.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7.5.6.相恶: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

7.5.7.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中的若干药物。

上述除单行外的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

①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②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③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④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8.食物疗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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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食物疗法的毒药非“毒”

追溯到远古神农时代,《淮南子.修务训》中这样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由此,古代把所有治病的药物泛称毒药。

《素问.异法方宜论》说:“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在古人看来,是药三分毒,实际上是指药物的特性;后来才用以专指毒性较大的药物。

《医学问答》对此有解释:夫药本毒药,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

医圣张仲景更有精辟之论:“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治病,皆谓之毒”,“大凡可避邪安正者,均可称之为毒药。”神农一日而遇七十二毒,是说他一日之中,辨别了70余种药物的特性。

药之特性,用对了可以治病救人,用错了就会伤人害命。对中药,一言以敝之,就是用毒药治病。神农尝百草的本草,是一种勇于探索的伟大义举,是一种舍生忘死的高尚行为。无怪对起步于先秦、成书于东汉、历经几百年、融汇了几代医药学家的辛勤劳动与智慧的部中药学巨著,作者们宁肯要隐去自己的姓名,而冠以“神农”之名--《神农本草经》,除了受托古之风的影响之外,恐怕也是对这位中华民族药物学的圣祖的一种纪念吧! 

由此不难看出,“毒药”一词的丰富文化内涵。正是这毒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疗病保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8.2. 食物疗法的四气疗疾

中药有“气”,“气”是什么?它能治病?我们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神农本草经》说:药有寒、热、温、凉四气。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药之“四气”便由此而来。

中医药理论中说到“气”,居然有27个义项。这个“气”,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而是特指“药性”。我们的先祖用寒、热、温、凉来诠释药的特性,比“毒”更具体和科学。

中药的补,有补气、补心、补血、补肾、补脾、补肝、补肺、补阴、补阳等等,与之相应的方药有“补心丹、补肝散、补肺散、四物汤、归脾汤、补阴丸、补血荣筋丸、补中益气汤、四君子汤、杞菊地黄丸、六味地黄丸、百合固金汤、补阳还五汤、补肾磁石丸、补肺阿胶汤等等,有以上功能的单味药,不下数十种,举不胜举。此类补法多是补脏气。

这“补”,是调理、增强的意思;这“气”,是指生理功能,即用药物来调理增强五脏六腑的生理功能,使之发挥正常作用,充分体现中药对人体功能器官治本的作用。

《神农本草经》把药分为上、中、下三品(即类),并说:上药养命,中药养性,下药治病。又说: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 

所谓养命、养性,都是突出了中药调养人体的功效,从而保证机体、各个器官组织的功能正常,这就是许多人信奉中药的原因之一。这是中药学的进步,也是它的特色,这其中也充满了文化意味。中药的这种特性,被一一体现在每一味药中,对于疗疾治病十分重要。

对于寒病就要用热性药,对于热病就要用寒性药,这里药性与病性是相逆的,所谓相反相成,这就是药文化的一种具体表现。若非如此,如果“以热益热 (用热药治热病,下句仿此),以寒增寒”,就会导致“精气内伤,不见(现)于外”,这是治疗上的严重失误(《汉书·艺文志·文技略》)。

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严肃地批判了那些“寒而冷之(是寒病,却用寒使病症更寒,下句仿此),热而温之”的医生,“是重加(即加重)其病”,必导致死亡。中医药学上称这种用药方法为“正治”,即常规治法。由此可见,运用药的“四气”来治病,是多么重要,许多服用过中药的人,或许对此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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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食物疗法的药补趣话
 

此外,还有味补。《神农本草经》说: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这五味对人体有何作用呢?

《素问.宣明五气篇》讲得明白--五味所入(即进的器官):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可见药味不同,功效各异,原因是,酸味能收能涩,苦味能泄能燥,甘味能补能缓,辛味能散能行,咸味能软坚润下。

根据五味的药用功能与进入相应脏腑的情况,可以发挥其补(或补养、或调理)的作用。这些恐怕都是一般人并不熟知内涵。

更有出人意料的补。

8.4. 食物疗法的君臣佐使

君臣本是一个政治术语,古代天子、诸侯都称君,辅佐君者称为臣,君臣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古代药学家将它引入药物配伍组方中,成为方剂组成的基本原则。

早在西汉初年成书的《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岐伯回答黄帝关于“方制君臣”时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

《神农本草经》说: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欇。

明代的何伯斋更进一步阐释说:大抵药之治病,各有所主,主治者,君也;辅治者,臣也;与君药相反而相助者,佐也;引经使治病之药至病所者,使也。

他们十分清楚地讲明了君、臣、佐、使之药的功能。更详尽一点说,君药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作用的药物,按需要可用一味或几味;臣药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作用的药物,或者是对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佐药是辅助君臣药起治疗作用,或治疗次要症状,或消除(减轻)君、臣药的毒性,或用于反佐药,使药是起引经或调和作用的药物。

以《伤寒论》方麻黄汤为例,主治外感风寒的表实证。

君药--麻黄(3两),辛温,发汗解表以散风寒,宣发肺气以平喘逆。

臣药--桂枝(2两),辛甘温,温经和营,助麻黄发汗解表。

佐药--杏仁(70个),苦温,降肺气助麻黄平喘。

使药--炙甘草(1两),苦温,调和诸药又制约麻、桂发汗太过。

麻、桂、杏皆入肺,有引经之效,故不再用引经的使药。麻黄、桂枝、杏仁、炙甘草的药性有主有次,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协调作用,形成一股强大的药力,去攻克外感风寒这一堡垒,临床疗效十分显著,成为千古名方、经方。

中药方剂的组成不是几种药物的简单组合,而是在丰富的临床实践基本上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文化内涵的核心就是儒家所强调的“和”。

8.5. 食物疗法的药中哲理

中药自有它的药理,如前所述;还有它的哲理,常为人所忽视或不识。我们知道,哲学是教人如何以更高层次认识事物、认识世界,并从中找出规律,以更好地指导我们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这里仅就药中哲理略谈一二。
8.5.1. 食物疗法的药性有“阴阳”:“阴阳”本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概括了天下万物相对的两种不同属性,大至宇宙天地,小至草木鱼虫的矛盾与对立、共性与个性,无不尽在其中。这里仅择一些与自然、医药、人身有关的概念,以见一斑:天地、日月、男女、刚柔、动静、升降、生死、长消、寒热、正邪、益损、增减、气血、脏腑……

《神农本草经》说: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后世医药学家多用阴阳来阐释药理。

金代医家李杲在《东垣十书.汤液本草》的“药类法象”一章中说:温凉寒热,四气是也。温热者,天之阳也;凉寒者,天之阴也。此乃天之阴阳也……辛甘淡酸苦咸,五味是也。辛甘淡者,地之阳也;酸苦咸,地之阴也。此乃地之阴阳也。味之薄者,为阴中之阳,味薄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厚者,为阴中之阴,味厚则泄,酸苦咸寒是也。气之厚者,为阳中之阳,气厚则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为阳中之阴,气薄则发泄,辛甘淡平凉寒是也……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甘涌泄为阴。

通过阴阳,既阐释了药之特性,又阐明了药之功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规律性。

8.5.2. 食物疗法的治则有“反治”:提到正治,还有反治。反治与正治相反,是当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证、大热证时,对正治法发生格拒而采用的治法。其中有“热因寒用”,是以热药来治疗真寒假热证,要佐以少量寒药,或热药凉服才发挥作用;有“寒因热用”,是指用寒凉药治真热假寒证,要佐以少量温热药,或寒药热饮才发挥作用。这既体现了中医的辨证,又体现了用药的辩证法,具有很深的哲学内涵,这是中医药文化的独特之处。

8.5.3. 食物疗法的补益有哲理:在3中,讲两方面的药补,金代医家张以正论补,颇具哲理,别树一帜。

8.5.3.1. 他在《汗下吐三法该尽治病诠》一文中,从扶正祛邪的角度,按照中医五行理论,认为祛邪就是扶正,独出心裁,提出了与《素问》不同的“五补”:“辛补肝,咸补心,甘补肾,酸补脾,苦补肺”的观点。以“辛”为例,辛味原本入肺,属金;肝属木,金能克木,所以用“辛补肝”(以下均仿此)。张以正治病强调以祛邪为主,认为邪去正自安,偏重攻法,他所谓“补”,实际上已含有“攻治”的意味,后世称他为“攻下派”。

8.5.3.2. 他在《补论》中,更是高论迭出:“予请为言补之法,大抵有余者损之,不足的补之,是则补之义也。阳有余而阴不足,则当损阳而补阴;阴有余而阳不足,则当损阴而补阳”。

那么,具体如何补呢?他是这样阐述的:是热证,就用芒硝大黄一类的寒药,为了“损阳而补阴”;是寒证,就用干姜附子一类的热药,为了“损阴而补阳”。

他的结论语出惊人:岂可以热药而云补乎哉?而寒药亦有补之义也。

仅此二例便可以看出,这正是张从正所以能自成一家的超人之处。其中的哲理和文化底蕴,需要我们细细品味,方解药文化之三昧。

8.5.4. 食物疗法的用药讲“中和”:中和是儒家的哲学,认为能“致中和”,则无事不达于和谐的境界。

《说文》云:“……事之调适者谓之和”,用于药理之中,含义有三层:

一是调和,以不同的因素适度配合,使之比例恰当,如厨师之烹调羹汤,含有方法的意思;

二是和谐、均衡、统一的状态。“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是说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见来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使一切做到恰到好处,却不肯盲目附和。可见,君子是很懂得“和”的道理的,我们的古代医药家们就是这样的君子!

杨伯峻在《论语注释》中形象地解释和:和,如五味之调合,八音之和谐,一定要有水、火、酱、醋各种不同的材料才能调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长短、疾徐各种不同的声调才能使乐曲和谐。君臣佐使之中,还有一个组合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麻黄汤中的几味药能达到的辛温解表之效,而麻黄与细辛、羌活等辛温解表药物相配,却达不到这种效果的原因。君臣之间,不但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关系,还有相互制约的关系,晏子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而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何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意思是:君臣也是这样,不能君说可,臣也说可;君说否,臣也说否,这样“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应当君说可,臣献其否成全可,反之亦然。方药中的君臣,也是这样的道理。从麻杏石甘汤,是治疗邪热壅肺的名方,用麻黄为君药,宣肺平喘,是“火郁发之”之义,但其性温,故配辛甘大寒之石膏为臣药,石膏既可清宣肺热,又可制约麻黄温性,使其去性存用,两者相配,肺郁解,肺热清,咳喘平,疗效可靠,深得配伍变通之妙,此可谓“臣献其可而去其否”之范例。

8.6. 食物疗法的用药有兵法

古人说:“用药如用兵,任医如任将。”用兵用兵法上的战略和战术,而用药也是如此,不但要熟知药性,更要切中病机,有的放矢,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若说用药如用兵,就必须要了解它们的比拟中的联系:药有性属类别,兵有种类装备;药有轻用重用,兵有辅攻主攻;药有缓急攻补,兵有虚实强弱;药有配伍精良,兵有出奇制胜……清代名医徐大椿,不仅精通医术,而且深谙兵法,“舞刀夺槊、勾卒嬴越(布阵指挥作战)之法,靡不宣(广泛)究”,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曾专著《用药如用兵论》,以讲述其中的道理。

他十分形象而透辟地论述道:对于循着六经传变的病邪,要预先占据它尚未侵袭的部位,就好比切断敌军的必经之路一样;对来势凶猛的病邪,要赶快守护那尚未致病的部位,就好比守卫我方险要的疆土一样;对挟带积食而造成的疾病,要首先消除积食,就好比敌方的辎车粮食已经烧毁一样;对新旧病的并发症,一定要防止新旧病邪会合,就好比切断敌方的内应一样……此外,还说到用药要辨明经络,好比派出侦察部队;依据病的寒热有反治之法,好比实施分化离间的策略……病势正在发展,就不宜在病邪猖獗时攻治,应坚守正气,好比使敌军疲惫;病势衰退,就一定要穷追病邪退去之处,再增加精锐药物,这好比摧毁敌人的巢穴。

还涉及到许多方面,这里不一一例举。总之它充分启迪我们,在用药、用兵之间,去深入探讨其中的道理,决不是故意耸人听闻。

徐大椿最后总结道:《孙子兵法》一书,治病的方法完全包括在里面了,催人深思。
8.7. 食物疗法的中药理念

世界兴起天然药物热的时候,业内有人主张用天然药物来取代中药,并说这是与世界接轨,是让西方人接受中药的一个重要举措。此举曾在药界掀起了不小的浪潮,一直延续至今。

稍有知识的人都知道,天然药物的提出和兴起,是西方医药界针对西方人惧怕化学合成药物的毒副作用,从而转向自然界寻找新的药物途径,通过研究,从某些含有特殊药用成分的动植物身上,运用科技提取一种或(几种)药用成分,制成药物,用于临床,这无疑是当代制药学的一个新的领域、一种新的发展。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有些人竟以接受新事物为幌子,一下子就联系上中药了,认为中药汤剂西方人说它是“一锅浓浓的草根树皮黑汤,既不卫生,又难喝,还说不清它的成分,实在可怕”;中药丸剂西方人说它是“一团黑乎乎的药丸,难以接受”。

于是就下了这样的结论:中药落后,成分讲不清,应该赶紧改成天然药物,否则就会在国际上没有市场、没有前途。难道中药真的面临绝境,惨到要改名换姓才能生存的地步吗?

结论是明确的:天然药物不等同于中药,对于天然药物的概念与内涵,上文已做简述;而中药的概念与内涵,与之决不相同。

尽管中药材大都取自自然界,有些也可以直接药用,但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药,我们称之为中药的,也不是可以笼统而言的。

首先,中药是指经过炮制的各类饮片:炮制的作用,除了清除杂质,便于制剂和服用外,更重要的是消除或减低药物的毒性和副作用,改变药物的性能,加强疗效。以地黄为例,生地黄清热凉血,经用酒蒸晒成熟地黄之后,就具有温性而滋肾补血的功效。炮制总分为水制、火制、水火合制等。水制有洗、漂、泡、渍、水飞等;火制有煅、炮、煨、炒、烘、焙、炙等;水火合制有蒸、煮、淬等。而每一种方法中又细含若干种具体方法,其内涵是极其丰富的。而这些炮制方法,已成为我们国宝级的机密。

其次,中药是指按照四气五味、君臣佐使等特性与法则配比而成的方剂药物,而不是随心所欲的杂合物,然后根据需要,或汤、或丸、或散、或膏……由此可见,中药与天然药物,既不可混为一谈,又不可相互取代。

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中药,有什么必要因天然药物的兴起,就乱了阵营,自动退避,主动靠拢,甚至要宣告投降呢?

中药,就是中华民族的药,只有首先是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它的四气五味、君臣佐使、正治反治等一系列独特法则与文化内涵,是不可轻意弃置,更不可随意取代的。如果放弃了汤药,中医的特色(辨证论治)也就失去了光彩,后果严重。

9.食物疗法中的中药煎煮注意事项

由于中药的质地、性质往往有显著差异,因此,煎煮方法或煎煮时间常不相同,有先煎、后下、包煎等。煎药要注重火候,火候的控制要根据药物的性质和质地,如解表药,适宜用武火急煎,滋补药文火煎。

10.食物疗法中的中药科学采收

科学的采收应包括:药用植物的药用部分中有效成分积累动态和生长发育阶段这两个指标,既要考虑有效成分含量,又要注意产量。如薄荷的采收,一年两次,次在小暑后大暑前(七月中下旬),主要供提取薄荷脑用,第二次在霜降之前(十月中下旬),主要作药材用。实验证明,薄荷在花蕾期叶片中含油量为最高,原油中薄荷脑的含量则以盛花期为最高。而叶的产量又在花后期为最高。槐米是植物槐树Sophora japonica L.的花蕾,主含芦丁,可达28%,如已开花结果,则芦丁含量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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