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达尼布乙磺酸盐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2/12/6 10:44:38
尼达尼布乙磺酸盐可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
特殊人群
儿童人群: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患者(≥65岁):与年龄小于65岁的患者相比,未在老年患者中观察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总体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起始剂量。对≥75岁的患者更有可能需要通过降低剂量的方式来管理不良反应。
肾损伤:小于1%的单剂量尼达尼布是通过肾脏排泄的。无需对轻度至中度肾损伤患者的起始剂量进行调整。尚未在重度肾损伤(肌酐清除率< 30ml/min)患者中对尼达尼布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进行研究。
肝损伤:尼达尼布主要通过胆汁/粪便排泄消除(> 90%);其暴露量在肝损伤患者(Child Pugh A、Child Pugh B)中有所增加。
在轻度肝损伤(Child Pugh A)的患者慎用。在轻度肝损伤(Child Pugh A)的患者中,在进行不良反应管理时,应考虑中断或停止治疗。
尚未在分类为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损伤患者中进行尼达尼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因此,不建议使用本品对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损伤患者进行治疗。
注意事项
腹泻:在两项INPULSIS试验中,腹泻为最常见的胃肠道事件,分别在62.4%的本品治疗的患者和18.4%的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被报告。在大多数患者中,该事件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发生于治疗初期3个月内。腹泻导致10.7%的患者的药物剂量降低,导致4.4%的患者停止治疗。
应在首次出现腹泻时采用适当的补液和止泻药物,例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并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恢复本品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腹泻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恶心和呕吐:恶心和呕吐是常被报告的不良事件。在大多数恶心和呕吐患者中,该事件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恶心导致2.0%的患者停止尼达尼布治疗。呕吐导致0.8%的患者停止尼达尼布治疗。
如果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支持疗法(包括止吐治疗),症状仍持续存在,那可能需要减量或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恢复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症状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腹泻和呕吐可能导致脱水和/或电解质紊乱。
出血: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的抑制可能伴有出血风险升高。最常见的出血事件为非严重的鼻衄。
在上市后期间,已观察到非严重和严重的出血事件,其中一部分是致死性的。
胚胎-胎儿毒性: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妊娠女性给药后,本品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应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接受本品给药前,要检查妊娠状态。
高血压:本品可能会引起血压升高。应定期检测全身血压,在出现临床表现时也应进行检 测。
伤口愈合并发症:在两项INPULSIS试验中并未观察到影响伤口愈合的频率有所增加。考虑到作用机制,尼达尼布可能会影响伤口愈合。关于尼达尼布对伤口愈合影响的特定研究尚未实施。因此,只能根据伤口充分愈合的临床判断开始,或者在围手术期间中断用药之后恢复,本品的治疗。
大豆卵磷脂:本品软胶囊含有大豆卵磷脂,对大豆过敏的患者食用大豆类产品可引发过敏反应,包括严重速发过敏反应。对花生蛋白过敏的患者对于大豆制品发生严重反应的风险也同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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